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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学术自律制度

发布时间:2022-10-05浏览次数:532

江苏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学术自律制度是学会内部的一项重要管理规范,旨在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维护学术诚信和学术秩序。

一、制度目的与原则

(1)学术自律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学会会员和研究人员的学术自律,维护学术道德和学术秩序,推动水力发电工程领域的学术繁荣和健康发展。

(2)学会自律制度的制定原则:坚守学术诚信,严禁抄袭、剽窃、篡改他人学术成果;尊重知识产权,遵循学术界公认的引证准则;客观公正地进行学术评价,不干扰学术评价的公正性。

二、基本学术规范

(3)尊重知识产权,在作品中引用他人成果时,必须注明原始出处,且引用部分不能构成主要或实质部分。

(4)署名要规范。合作作品应按照贡献大小依次署名,或由作者共同约定署名;所有署名人应对作品承担相应责任,第一作者承担主要责任。

(5)学术评价公正:在介绍、评价作品或参与推荐、评审等活动中,坚持客观公正的评价标准。

(6)撰写论文时数据要真实可信;严禁伪造或篡改数据、文献,确保学术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学术不端行为界定与处理

(7)本自律制度所指的学术不端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或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未参加研究而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学术论文;造学术经历、学术成果及其他虚假证明材料;重复发表研究成果。

(8)对于学术不端行为,采取如下处理措施:学会应设立学术监督机构,负责监督会员的学术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对于查实的学术不端行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会自律制度,采取相应的学术惩戒措施,如警告、暂停会员资格、取消会员资格等。

四、教育与培训

(9)学会定期组织学术培训活动,提高会员的学术素养和学术道德水平。

(10)加强对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教育,引导会员树立正确的学术观念和学术价值观。

本制度即日生效并执行,解释权为江苏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