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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5浏览次数:613

各单位、各会员:

根据省科协、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23]119号)要求,学会将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候选论文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推选成果论文为近3年内(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ISSN)的国内外自然科学类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的中英文论文。

2、推选成果论文包括基础研究论文、应用研究论文和综述性论文,优先推荐已转化应用的学术成果论文。工作总结、考察报告、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属于推选范围。

3、推选论文的成果、版权应属于江苏省内的单位和个人,第一作者和排序第一的通讯作者须在江苏工作(以论文发表时为准),

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属地在江苏。

4、凡内容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方面争议的论文,或涉及违背有关保密规定、有关法规和产业政策的学术论文不得申报参选。

二、 推选名额

江苏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可推荐5篇候选论文,其中至少包含1篇国内期刊论文。

三、 实施步骤

1、9月20日前,请将《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申报书》(附件3)、《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申报汇总表》(附件4)和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会秘书处邮箱。

2、9月23日前,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初评。

3、9月24—30日,对拟推荐的论文进行公示。

4、9月30日前,将推荐结果报送至省科协。

5、10月10日前,在线填报提交推选材料。

6、学科集群专业评审组复评。

7、“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委员会终评。

 8、省科协、省委人才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联合发布江 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结果,向论文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忠敏    电话:13739195331     邮箱:jsslfd@163.com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23]119 号)

2、《学科集群划分表》

3、《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申报书》

4、《2023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申报汇总表》

 

江苏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