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的通知
各位会员、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24〕41号),我会将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候选论文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参选论文须为近3年内全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具有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编号的国内外自然科学类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的中英文论文(正式出版时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参选论文包括研究性论文和综述性论文,优先推荐已转化应用的学术成果论文。观点、评论、快报、总结、译文、科技专著、科普文章等不属于推选范围。
3.参选论文的成果、版权应属于江苏省内的单位和个人,论文第一完成单位属地在江苏,第一作者、第一通讯作者须在江苏工作或学习。
4.参选论文不得存在知识产权、署名权等争议,内容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保密规定及产业政策要求。
5.已入选中国科协优秀科技论文遴选计划以及获省级(含)以上优秀论文认定的不再参与推选。
二、推选名额
江苏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可推荐6篇候选论文,其中至少包含1篇国内期刊论文。
三、组织方式
1.符合参选条件的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公示后进行申报。每人限报1篇,同一论文只能向一家推荐单位申报。
2.作者所在单位对参选论文的相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相应渠道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我会组织相应学科领域的专家,对申报成果论文进行审核、初评、公示和推荐。
4.省科协等单位对参选论文经过形式审查、文献计量学评分、专业评审、综合评审等程序,择优遴选出入选论文,向社会公布结果,向论文作者颁发证书。
四、实施步骤
1.请有意向通过学会推荐的作者,于2024年3月31日前注册登录申报推选系统(登录入口:http://kcjs.octabox.cn),选择江苏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为推荐单位,并参考学科领域划分表(附件1)选择相应的学科领域,按申报书内容及要求(附件2)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并同时将《推荐论文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学会邮箱jsslfd@163.com。
2.2023年4月8日前,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初评,确定拟推荐论文。
3.2023年4月30日前,经公示,学会将推荐结果报送至省科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忠敏
电 话:13739195331
邮 箱:jsslfd@163.com
附件:
4.《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工作的通知》(苏科协发〔2024〕41号)
5.关于印发《江苏省自然科学百篇优秀学术成果论文推选办法》的通知(苏科协发〔2024〕42号)
江苏省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2024年3月20日